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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一)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发展了,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gegenständliche〕活动。所以,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活动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所以,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二)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ändliche〕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现实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三) 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高出于社会之上(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 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四) 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的、想像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致力于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他没有注意到,在做完这一工作之后,主要的事情还没有做哩。因为,世俗的基础使自己和自己本身分离,并使自己转入云霄,成为一个独立王国,这一事实,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世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后用排除这种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从在世俗家庭中发现了神圣家族的秘密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受到批判,并在实践中受到革命改造。 (五) 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 (六)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费尔巴哈不是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所以他不得不: (1)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观察宗教感情,并假定出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类个体; (2)所以,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 批注:“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应理解为马克思肯定了【人的本质】这一抽象物的存在,反而他是否认了这个存在,他认为这个所谓的本质其实只是一定社会关系下某些人对许多个体的共性符号化的一个提取,背后是符号学的运转。若提取出一些符号来概括所谓人的本质,那必然会分裂出不符合这个定义的但是在生物学意义上成立的人。所以,可以看到,刻意定义人的本质这一行为,本身是反动的,是非常暴力的,其实只要能够影响这个社会,他就是一个人。 最浅显的现象: 1、符号是“离散”的,但是物却是“连续”的; 2、符号定义人,本质上是一批处于某种社会关系下的人对于人的全体的定义,这必然是不全面的,而且极有可能是反动的。 (七) 所以,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 (八)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九) 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 (十) 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 批注:这款后半句翻译有问题。 (十一)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卡·马克思写于1845年春 弗·恩格斯于1888年作为他的“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单行本的附录第一次发表 按照已根据卡·马克思的手稿校订过的1888年的版本刊印 原文是德文 来自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marx-engels/03/001.htm>